中廣新聞網 – 2014年3月11日 下午1:53
校園性侵害及性騷擾事件,時有所聞,不過如果加害人是教職員工,加上被害人是未成年學生,常因為不懂法律,而喪失保障自身權益時機。為了協助性侵及性騷擾被害人,新北市法制局訂定「高中以下性騷擾被害人法律扶助計畫」,成立「法律扶助律師專門小組」,除了提供免費的法律諮詢,也會免費提供被害人相關法律文件、訴訟的扶助。(林麗玉報導)
新北市議員金介壽說,新北市從97年到102年,發生多起國中小學生,遭狼師性侵及性騷擾案件,要求應該對加害者重罰及法律制裁,並且也應該保護受害者,主動協助打官司及列管案件審理、判決。為了讓學生可以在校園安全受教育,新北市法制局也訂定「新北市政府協助公私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性騷擾被害人法律扶助實施計畫」,成立「新北市政府協助公私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性騷擾被害人法律扶助律師專門小組」,新北市副市長陳伸賢說,未來這個專案小組,不僅提供免費的法律諮詢,甚至也會提供免費擬撰法律文件、調解法律糾紛及訴訟代理等扶助。 。
新北市副市長陳伸賢說,如果性侵害或性騷擾犯罪案件,經刑事判決確定有罪,教育局也會補助被害人,向加害人等提出民事求償的延聘律師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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